2022级建筑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2801)
一、 专业介绍
建筑学本科专业创办于 1994 年,前身为 1984 年依托工民建专业开设的建筑专门化方向班和 1989 年招收的建筑学专科班。专业自创办以来,先后获批江西省品牌专业(2003)、江西省特色专业(2010)和江西省专业综合试点改革专业(2014);在 2017 年江西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排名第 1;2018 年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本科专业教育评估,获批建筑学学士学位授予权;同年获批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9 年获批江西省首批一流专业优势专业建设点;2021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目前建筑学专业正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整合地方办学资源,着力建构与教学研究型高校相适应、具有地域和交通行业特色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二、 专业培养目标
以建筑设计相关知识与专业技能为核心,“立足江西,服务行业,面向全国”,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建筑学专业知识和设计实践能力,具有创新思维、开放视野、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主要在建筑设计、教育和科研机构、管理部门等,从事建筑设计、教学与研究、开发与管理等工作的“实践能力强、创新创业务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 毕业要求
1 了解数学或逻辑学的基础知识,形成逻辑思维能力和系统思维能力,能够运用数学或逻辑学的基本原理进行相关建筑学领域的工程计算和对建筑问题进行逻辑分析。
2 了解物理学、力学、材料学、测量学、生态学、信息工程学、环境科学等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能够认知识别建筑学中涉及的自然工程领域的基础性和普遍性的原则和问题,形成科学和工程素养。并将相关知识运用于建筑学科设计和研究中。
3 了解哲学、经济学、法律、社会发展史等方面必要的知识;了解社会发展。
4 规律和时代发展趋势;了解文学、艺术、伦理、历史、社会学及公共关系学、心理学等若干方面的知识。能够认知识别建筑学中涉及的人文学科中的基础性和普遍性的原则和问题,形成人文素养。并将相关知识运用于建筑学科设计和研究中。
5 掌握建筑设计的知识和方法;设计能够满足任务需求的建筑设计方案,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能够运用建筑学科的研究和实验方法,对建筑设计问题进行研究和实证。
6 掌握建筑理论的相关知识理论方法;为建筑设计提供支撑;并运用理论知识的研究方法,对建筑现象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价。
7 掌握建筑技术的相关理论知识方法;为建筑设计提供支撑;并运用建筑技术的研究和实验方法,对建筑现象和实践进行分析、研究实证。
8 掌握建筑师从业的相关职业知识: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 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 掌握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建筑学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建筑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10 了解综合运用建筑学知识,对建筑实践和建筑工程进行评价
11 具备合作沟通、项目领导能力,能够多专业配合,能够就建筑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
12 具备国际化专业交流能力:掌握一门外语,了解建筑学专业及其相关领域的国际基本状况,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3 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四、 专业主干课程、核心课程
建筑学概论、建筑美术(Ⅰ-Ⅳ)、建筑设计基础(Ⅰ-Ⅱ)、建筑设计(Ⅰ-Ⅵ)、建筑设计原理(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城市设计概论、建筑力学(Ⅰ- Ⅱ)、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建筑结构与选型、建筑构造、建筑物理(I-II,声、光、热)、建筑设备(一、二、三)、城乡规划原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基础、建筑师业务与法规等。
五、主要实践课程
认识实习、城市环境调研、素描写生实习、水彩写生实习、建筑测绘实习、建造实习、建筑施工图实习、快速设计强化训练、建筑师业务实践与劳动教育(A)、《建筑结构》课程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基础》课程设计、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等。
六、毕业学分要求
建筑学专业 2022 级培养方案学分要求
项目 |
学分 |
% |
毕业总学分 |
201 |
100 |
其中 |
公共基础课 |
必修课 |
36 |
42 |
20.9 |
选修课 |
6 |
学科基础课 |
必修课 |
42 |
46 |
22.9 |
选修课 |
4 |
专业课 |
必修课 |
47.5 |
47.5 |
23.6 |
选修课 |
限选 |
7.5 |
16 |
8 |
任选 |
10.5 |
|
实践教学 |
含素质拓展 |
49.5 |
49.5 |
24.6 |
七、工科专业课程体系要求
序号 |
课程类型 |
认证要求比例 |
实际开设比例 |
1 |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 |
15% |
15% |
2 |
工程基础类 |
30% |
40% |
3 |
专业基础类 |
4 |
专业类 |
5 |
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 |
20% |
30% |
6 |
人文社科类 |
15% |
15% |